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行业分析 > 基药制度实施 甘肃药价下降3成

基药制度实施 甘肃药价下降3成

  近日,甘肃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项调查结果发布,结果显示,所有政策范围内医疗机构都纳入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药品价格大幅度下降。

 


  此次调查是由甘肃省医改办实施,针对全省各市州药品制度实施和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进展进行的问卷摸底。

 

 

  结果显示,甘肃省各地按照全省基本药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将所有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纳入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范围。

 

 

  甘肃省各地在省级招标的基础上开展了基本药物二次议价。目前,酒泉等11个市(州)已经开展了二次议价工作,其中,有9个市(州)已完成二次议价。完成二次议价的市(州)确定的中标药品最少的有488个,最多的有5209个。

 

 

  在药品配送企业方面,有4个市(州)选定了15家以上的配送企业。二次议价后各地药品价格比省挂网招标价降低了15%-41%。

 


  兰州等11个市(州)的县市区已全部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各地在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平均药价比零差率销售以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同药品的售价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其中,有4个市(州)药价平均下降30%以上。药品零差率销售后,有6个市(州)基本药物比省级药物中标价平均下降20%以上。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