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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加成对医院补偿作用太强

  医生的职责本是治病救人,现在却充当起为难病人的角色。不管大病小病,一进这医院,老百姓大包小包的药带回家,已经不是什么稀奇事。也有不少医生抱怨,医生有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当个开便宜药或少开药的医生太难。究其原因,是“以药养医”的思想在作怪,是药品加成对医院的补偿作用太强。


  据首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教授高广颖介绍,以前,药品加成是国家给予医疗机构的一项补偿政策,中药、中成药加30%左右,西药加15%左右。因为当时财政补偿不足,这是政策上的弥补,所以那时候是“以药补医”。或许,“以药养医”是老百姓们带着怨气的说法。同样,过去的“药品收入”是单独列一项,因为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非常高,是医院的主要收入来源。


  对此,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姜宏青说“新医院财务、会计五项制度取消了‘药品收入’科目,把‘药品收入’并在‘医疗收入’科目内,并且没有规定按照加成法确定药品的销售收入。这个规定和新医改方案中逐步取消药品加成、避免‘以药养医的理念相一致。”。


  对比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据了解到,新制度不仅取消了“药品收入”科目,一同被取消的还有“药品”、“药品进销差价”、“药品支出”等科目。另外,新医院财务、会计五项制度严格区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管理费用”不再在医疗支出和药品支出中进行分摊,而是在会计报表中单列“管理费用”项目。


  另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会计系教授彭浪说“这种做法能够简化成本核算,也真实地反映科室成本水平,便于对医院发生的间接费用进行评价和监督,强化对公立医院间接费用的控制管理。”。


  此外,彭浪还说道“这些规定弱化了药品加成对医院的补偿作用,既体现了医院的公益性质和业务特点,又规范了医院的各项收支核算与管理。”。新制度还规定,根据收入按来源、支出按用途划分的原则,合理调整医院收支分类,配合推进医药分开改革进程,弱化药品加成对医院的补偿作用,将药品收支纳入医疗收支统一核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收支分类中单独核算科研、教学项目收支。


  据高广颖介绍,现在药品加成政策已经取消,尤其,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将实行药品零加成政策。“实行药品零加成政策,是大势所趋,就是要消除‘以药养医的现象。”以上变革,一方面,有利于避免大处方过度治疗等医疗服务中的弊端;另一方面,也能大大降低慢性病患者的治疗成本,一定程度上解决看病贵的问题。


  这样,老百姓普遍关心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是否就能得到解决呢?对此,姜宏青说:“新制度显然弱化了药品加成对医院的补偿作用。但是,药事服务、医疗服务等价格如何确定,也会直接关系到‘看病贵’的问题。”这意味着即使没有了药品加成,药事服务、医疗服务等价格的上调也很有可能成为医院的“自我补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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