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新闻 > 关注健康 远离亚硝酸钠食品

关注健康 远离亚硝酸钠食品

  亚硝酸钠(NaNO2),俗称亚硝酸盐,是亚硝酸根离子与钠离子化和生成的无机盐。亚硝酸钠中毒发病急速,一般潜伏期1-3小时,中毒的主要特征是,因组织缺氧引起紫绀现象,如口唇、舌尖、指尖青紫,重者眼结膜、面部及全身皮肤青紫。同时伴有头晕、头疼、乏力、心跳加速、嗜睡或烦躁、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严重者昏迷、惊厥、大小便失禁,可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消息,近日,个别餐饮服务单位滥用或误用亚硝酸钠,引起消费者食物中毒。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日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提醒餐饮服务单位加强对亚硝酸钠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谨防引发食物中毒。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餐饮服务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亚硝酸钠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要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餐饮服务单位一旦发生亚硝酸钠食物中毒,在积极救治中毒人员的同时,要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并立即停止食用和保存好现有可疑食品,保存好留样食品。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亚硝酸钠的采购和保管。采购时要做好索证索票,不采购无证或包装标识不齐全的亚硝酸钠。严防亚硝酸钠与食盐、面碱等餐饮原料混放,包装或存放亚硝酸钠的容器应有醒目标志或有明显的标签,避免误用;做到专柜存放并上锁,有专人管理。


  2.严格控制亚硝酸盐的使用量。亚硝酸钠在肉制品中的使用量要严格执行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不可超量、超范围使用。


  3.加强安全保卫。餐饮服务单位的厨房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人为投毒。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餐饮服务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亚硝酸钠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亚硝酸钠是工业用盐,它是一种白色不透明晶体,形状很像食盐。亚硝酸盐对人体有亚硝酸钠害,可使血液中的低铁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失去运输氧的能力而引起组织缺氧性损害。亚硝酸盐不仅是致癌物质,而且摄入0.2-0.5g即可引起食物中毒,3g可致死。

 

  亚硝酸盐是食品添加剂的一种,起着色、防腐作用,广泛用于熟肉类、灌肠类和罐头等动物性食品。鉴于亚硝酸盐对肉类腌制具有多种有益的功能,现在世界各国仍允许用它来腌制肉类,但用量严加限制。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