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健康 远离亚硝酸钠食品 |
亚硝酸钠(NaNO2),俗称亚硝酸盐,是亚硝酸根离子与钠离子化和生成的无机盐。亚硝酸钠中毒发病急速,一般潜伏期1-3小时,中毒的主要特征是,因组织缺氧引起紫绀现象,如口唇、舌尖、指尖青紫,重者眼结膜、面部及全身皮肤青紫。同时伴有头晕、头疼、乏力、心跳加速、嗜睡或烦躁、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严重者昏迷、惊厥、大小便失禁,可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消息,近日,个别餐饮服务单位滥用或误用亚硝酸钠,引起消费者食物中毒。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日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提醒餐饮服务单位加强对亚硝酸钠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谨防引发食物中毒。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餐饮服务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亚硝酸钠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要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餐饮服务单位一旦发生亚硝酸钠食物中毒,在积极救治中毒人员的同时,要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并立即停止食用和保存好现有可疑食品,保存好留样食品。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亚硝酸钠的采购和保管。采购时要做好索证索票,不采购无证或包装标识不齐全的亚硝酸钠。严防亚硝酸钠与食盐、面碱等餐饮原料混放,包装或存放亚硝酸钠的容器应有醒目标志或有明显的标签,避免误用;做到专柜存放并上锁,有专人管理。
2.严格控制亚硝酸盐的使用量。亚硝酸钠在肉制品中的使用量要严格执行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不可超量、超范围使用。
3.加强安全保卫。餐饮服务单位的厨房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人为投毒。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餐饮服务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亚硝酸钠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亚硝酸钠是工业用盐,它是一种白色不透明晶体,形状很像食盐。亚硝酸盐对人体有亚硝酸钠害,可使血液中的低铁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失去运输氧的能力而引起组织缺氧性损害。亚硝酸盐不仅是致癌物质,而且摄入0.2-0.5g即可引起食物中毒,3g可致死。
亚硝酸盐是食品添加剂的一种,起着色、防腐作用,广泛用于熟肉类、灌肠类和罐头等动物性食品。鉴于亚硝酸盐对肉类腌制具有多种有益的功能,现在世界各国仍允许用它来腌制肉类,但用量严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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