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医药行业新规划 别让它成为“传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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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两则与医药行业有关的重磅消息吸引了业内人士的关注:一则是商务部正式发布《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明确了到2015年培育形成1?3家年销售额过千亿元的全国性大型医药商业集团的目标。
另一则消息是国家发改委修订发布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以此作为政府引导投资方向、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金融、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
前一则消息涉及我国医药流通行业今后五年的政策导向与行业蓝图,被视为我国医药流通行业的首个专项规划;后一则消息则涉及医药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属于产业结构方面的规划性文件,都是与医药行业未来发展密切相关的“规划”层面的大问题。在国家“十二五规划”正在实施的大背景下,业内自然对这两例规划充满期待。
但正如《孟子》所言:“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以往的经验告诉我们,对某个行业而言,有了规划,仅仅是这个行业努力按照规划确定的方向加快发展的开始,在接下来的进程中,如果不采取有力手段落实相关规定和意见,不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必要的调控手段、强化应有的约束力,不辅之以严格高效的监督监管,并尽可能地统一这个行业的共识与行动……再好的规划也往往只是蓝图。
这是由我国的基本国情特别是医药行业的“业情”决定的。就基本国情而言,目前我国资金流动性极度充足甚至泛滥,投资资本、产业资本等蠢蠢欲动,跟风式、追风式、一窝蜂式的投资时有发生,如果缺乏切实有效的统筹规划,往往导致良性产业成为过剩产业,过剩产业走向严重过剩,而各地“唯GDP论”、地方保护主义等仍有市场,成为规划落实、产业调整的最大阻力之一。
就医药“业情”来说,全行业“低、小、散、乱”的现状尚未完全改观,单纯依靠市场过于超前,在规划的框架内,外力的适时强势推动是必要的。我国维C产业的发展堪为例证。在2005年12月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版)》中,国家发改委曾明确规定维生素C原料项目等10个类别被限制生产,但由于前几年维C价格一路高企,很多企业罔顾《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之行政约束力,一窝蜂地投资进行维C生产,最终出现了国内维C产能严重过剩的乱象。
现如今,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再一次把维C生产列为限制类项目,可以肯定,如果政策层面的限制措施落不到实处,医药流通市场与医药行业性禁入等落不到实处,各地政府、各个企业对产业指导目录视若罔闻,维C产业的产能调控与结构调整就是一句空话,乱象将继续甚至恶化。可喜的是,有关部门对此已经有所认识并开始对症下药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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