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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3元涨到30 加价三甲医院为首

  5月24日,采访人员采访到了青岛一家药企驻沈医药代表李先生,他开门见山地向采访人员说到,药品从出厂到最终进入患者手中一般要经过以下几个环节:医药企业,药品代理商,药品流通企业,医院,患者。而在这个链条当中,每个环节都要对药品进行加价,只不过加价率不尽相同而已。李先生以其所就职的药企一盒成本价只有3元钱的常用处方药举例,说明其是如何在进入沈阳市场后最终可以销售到30元钱的。

   
  他说,药企在向物价部门进行药品最高零售价申报时,会将药品销售价最高限价尽可能多报,以保证至少有10倍左右的差价,“药企都这么做,因为药企要为今后药品流通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周全的考虑,也就是说要把充足的‘缝’留下来。”李先生说,这些“缝”的存在就是方便日后代理商去打点流通企业、医院等,否则代理商无钱可赚自然也会主动“放弃”药企。

   
  “这就是为什么有些药厂会放大研发费用,或者说没完没了的在电视上进行宣传了,为的就是尽可能在向主管部门申报价格时能够尽可能抬高药的要价。” 李先生说,其所就职的医药企业向物价部门申报该药品的价格为40元/盒,但最终物价部门通过审核后认定其最高零售价格为30元,这也就意味着药企的生产成本已经与市面最终零售价有了10倍左右的差额了。不过,李先生告诉采访人员,这笔钱是进不到药企手中的,“可以说,完全是在为下游医药代理企业或是医院铺路。”

   

  经过物价部门定价后,药品就可以向下流转了,通常第一步会流转到代理商手中、进行第一次提价,通常为50%的加价率。这样,成本价是3元钱的药品流转到代理商手中就变成了4.5元/盒。

   
  在这个步骤里,代理商通常会将药品再次加价30%至50%销售给流通企业,李先生解释说也就是沈阳的南六批发市场里面,“因为有的药品会在这里分流,直接流入到药房手中,所以即便是加价50%销售,往往代理商也不会有多少利润,因为这些利润包括跟销售对象中的医生、药剂师,甚至是一些药店营业员等一大批具备药品推销能力的一起分享,这几乎占到了代理商利润的80%以上。”而在这时,刚刚代理商以4.5元/盒购得的药品价格在经过50%的提价后价格已经变为6.75元/盒了。

   
  与此同时,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李先生会说12粒装的利君沙胶囊在药房的售价也是从8.8元到11元不等的原因了,因为渠道不同。李先生说:“有的药房是与厂家直接合作的,有的则是在代理商手中拿货,还有的是从医药流通企业手中拿货,因为加价率不同所以导致最终的药品价格也不同。”紧接着,位于南六批发市场内的大型药品物流企业,也会以12%至15%的加价率将药品进行再次加价,这样刚刚6.75元/盒的药品如果按照15%进行加价,其进入医院的售价就已经高达7.76元/盒了。
  

  进入医院,此前国家允许医院对所售药品最高15%进行加价,此时一盒只有3元钱出厂价格的药品在一般医院的零售价已经达到了8.93元,为出厂价格的3倍左右。

   
  那么,李先生刚才向采访人员举例说明的那种成本价只有3元钱/盒的处方药,其在沈阳三甲医院中的真实售价是多少呢?李先生给出采访人员的答案是33.5元,“这并不违规,一切都是按照各项规定执行的。”

   
  对此,一家医药企业的负责人秦先生也向采访人员给予了证实,“去年的时候,央视曾对此进行了报道,当时一盒出厂价只有15.5元的芦笋片,在经过层层加价后最终在医院可以卖到每瓶213元,产生了1300%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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