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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督查急救器械 强化日常管理

  为确保急救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有效,日前,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120急救用心脏除颤器进行监督抽验。


  抽验发现,唐山市急救中心有1台设备电量不足,无法用于心脏除颤急救,给救治工作埋下了重大安全隐患。此次共监督抽验石家庄、唐山两市2家急救中心、6家医疗机构的120急救用心脏除颤器,抽验心脏除颤器20台,其中合格19台、不合格1台。


  从检查情况来看,多数医疗机构救护车在用心脏除颤器管理制度健全,随机文件齐全,能够做到专人使用、专人维护,能够在使用后或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充电,保持心脏除颤器处于良好状态。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120救护车车载心脏除颤器能否正常使用,事关抢救危重病人的成败。为加强医疗机构急救医疗器械管理,河北省局要求唐山市药监局责成唐山市急救中心,迅速对抽验不合格设备查找原因,查清责任,严肃追究,认真整改。


  同时要求各市药监局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急救医疗器械管理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管理,责任落实到人,保证心脏除颤器在各种应急状态下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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