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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8个区市成立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中心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加强上市后药品质量的监测和再评价,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福建省委编办《关于在八个设区市药品检验所加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牌子的批复》精神,该局结合实际,在福州、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等8个设区市正式成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此外,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八个设区市药品检验所加挂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牌子,实行“一个机构、两个牌子”,明确各设区市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承担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信息的收集、核实、评价、上报、反馈等工作;配合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开展相关的调查、评价。


  另外,受市局机关委托承担有关的技术服务工作”的职责,使市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职能更加突出,责任更加明确。此举将有效加强市县基层ADR监测工作,促进监测网络向基层和农村延伸。


  到目前,福建全省9个(含厦门)市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正式编制的机构已全部成立,为全省进一步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推进上市药品安全性监测工作,为公众安全用药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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