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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城药店零售药价格检查活动第一阶段结束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药品价格行为,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医药价格政策和改革措施,切实维护正常的医药价格秩序,减轻群众不合理的医药费用负担,市物价局泰山区分局从5月至9月组织开展泰城药店零售药品市场价格检查活动。


  近日,从市物价局泰山区分局了解到,泰城药店零售药品市场价格检查活动第一阶段结束,执法人员共检查经营、零售药店58家,依法对17家药店零售药品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3.7152万元的经济处罚;对违价行为较轻的几家药店零售药品价格进行责令整改。


  执法人员通过检查发现,多数药品零售药店的西药均能较好地执行国家相关的价格法律、政策,但部分零售药店的中药饮片和中草药存在不同程度的价格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药店提高政府指导价的药品价格、未按要求执行国家定价和不按规定作价差率、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


  执法人员介绍,一些药店在经营、零售药品价格过程中,没有执行省物价局对中药饮片和中草药最高加价率25%规定的作价办法,部分经营的零售药品价格超出规定的加价率的价格违法问题。执法人员直接、间接发现的案件超过17起,根据规定依法对17家药店零售药品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3.7152万元经济处罚;对违价行为较轻的几家药店零售药品价格进行责令整改。


  据了解,为期1个半月的第一阶段检查行动结束,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74人次,共检查经营、零售药店58家执法人员主要从两个方面开展检查:一是政府定价药品是否按规定价格执行、有无越权制定价格,是否存在突破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销售;二是销售药品是否严格执行规定的加价率政策,有无变换方式,是否抬高名义进价、降低实际进价,变相提高加价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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