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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已在“制定”药企物流服务评估指标

  商务部曾于5月5日发布医药流通业“十二五”规划。其当时透露,还将研究制订药品流通行业标准体系框架,并出台《药品物流服务规范》、《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及有关药品流通业态分类、职业经理人评价、企业诚信经营等行业标准,以及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订药品和中药材流通的国家商品编码标准。
 

  商务部启动制定药企流通服务评价指标。“和医药流通‘十二五’规划不同,这份细则更注重服务规范的落实,而前者主要聚焦药品质量安全的问题。”王胜利在当日结束的2011中国医药原料药大会上谈到。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处长王胜利6月24日表示,一份名为《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的文件已在制定中,该政策旨在提升医药流通企业在服务与接受服务中的透明度,促进药品流通企业提升物流服务能力。


  目前药品物流行业不规范现象较多,如第三方物流服务等方面存在政策空白。王胜利认为,上述《指标》出台有望增加服务能力的透明度,使行业乱象得到一定规范。王胜利还透露,针对中药材价格持续高波动的现状,商务部已经把中药材价格监测及建立药材储备制度提上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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