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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模式结束 改革力度低于业界预期

  依照此前7月20日广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公告,至7月25日中午12时,基本药物招标“广东模式”已结束了首轮征求意见。广东省内外多家药企在接受采访人员采访时认为,“广东模式”相对基本药物招标“上海模式”而言,改革力度低于业界预期。由于“广东模式”征求意见稿保留了“双信封”评审制度,且要求企业在进行投标前,必须在降价参与全省厮杀和放弃基层、专攻县及县以上医院之间做出选择。部分不忍参与价格战的品牌药企,已经将希望寄托到了非基本药物招标身上。

   
  根据公开的方案,本次广东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和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将同步展开,一次性完成全部采购。中标规则依旧保留“安徽模式”的做法,即同一规格基药品种有2个及以上厂家报价的将按“双信封”办法评审。候选品种由系统按“双信封”评审中标比例筛选出中标品种,如出现相同价格的,按经济技术标分数由高至低顺序选择中标,其余品种淘汰。


  而这一创新之举,即意味着有着较高质量层次的品种,若想布局广东全省基本药物市场,就必须和众多同规格、但质量层次较低的药物进行价格厮杀;而若选择供应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则将与备受政府支持的基层市场绝缘。对于“广东模式”的这一创新,广药高层指出,在这一新规下,各个企业在实际运用中就必须要有所取舍,必须要知道自己的主要市场在哪里,然后再做出选择。

  
  在该位专家看来,由于非基本药物招标都是针对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并要求提供质量更好、层次更高的药品,但价格厮杀没有基本药物那么惨烈。因此,如果产品目标市场选择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参加非基药招标更划算。


  而一旦质量层次较高的品种竞相放弃基层市场,市民则无法在能够得到较大报销比例的社区医院买到这些药,而必须向二三级医院购买,这对于一些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来说,增加了医疗负担,同时也失去了向基层分流医疗资源的吸引力。

   
  依照规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基本药物目录中,只有同通用名下未作限定的其他剂型规格品种方可以参加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不过,有业内人士称,即便上有政策,下也会有对策。因唯低价是取而备受争议的“双信封”评审制度也在改变。据悉,日前卫生部已联合多家单位,正在着手制定“药品生产企业综合评价体”课题,欲借此修正基本药物招标“双信封”评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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