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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药制度推行有答案 药企不再是“旁观者”

  轰轰烈烈的国家基药制度在各地基层医疗机构推行得如何?这个问题很快就有答案。采访人员从有关方面获悉,目前,全国各地卫生部门正在按照卫生部的要求,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价,按要求,10月25日前,将把形成的监测评价报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填报的原始材料上报卫生部。


  为使摸查更加客观、准确,卫生部还将在每个省(区、市)随机抽取20个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加评价,其中乡镇卫生院1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据悉,为顺利开展这项评价,8月底,卫生部药政司专程在京举办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培训班,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药政(械)处的负责人和有关专家共约70人参加了会议。会上,药政司有关人员及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指标课题组的专家分别对监测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的监测评价指标作了详细讲解。

   
  据了解,2011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指标共有六大项内容,分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情况、省级增补基本药品情况、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情况、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补偿机制情况、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落实情况以及基本药物的配备及使用情况,其中包括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招标采购模式及配送模式、采购资金支付来源、绩效考核和综合改革落实情况等内容。

   
  “新医改进行快3年了,各方面的工作都需要总结,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此时进行摸查,可谓及时,也是必须的,为下一步基药目录的动态调整提供依据。原来,卫生部曾经收集过基药制度相关数据,本次调查将有助于再次证实和完善。”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上海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胡善联表示,与此前讨论的版本相比,修改版的监测评价指标增加了不少新内容,指标设置比较全面,从政府和机构的角度出发,能对基药制度在各地实施的基本情况作一个统计分析。

   
  国务院医改办公室9月1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基药制度推行至今,全国共有25个省份出台了新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文件。其中,安徽、山东、四川、黑龙江等13个省份完成了新一轮基药招标采购,广东、江苏等7个省份正在开展采购工作。也就是说,还有部分省份需加快基药统一招标采购进程。

  
  上述基本药物招标业内人士也表示,现在各地的招标普遍效仿安徽“双信封”模式,但是业界对此模式存有疑虑,“中国香港采用‘双信封’模式就取得了成功,关键是这个模式涉及的许多配套改革能同步跟进,但是我们的补偿机制没有到位,甚至连结算中心也没有建立起来,无法集中结算。如果配套改革不到位就推行这个模式,当然会有争议。希望这次调查能更为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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