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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招标采购 谁有钱谁“拿货”

  药品招标采购酝酿变局从明年起,上海药品招标主体将发生重大变化:由医保局代替卫生局开展相关事务。采访人员从上海市卫生局、人保局等方面获悉,目前药品招标采购中心的机构划转工作正在进行中。上海市医保局将首先接手基本药物的集中招标,今后还可能进一步扩大至医保目录药品。目前其他地方的药品招标都由卫生行政部门主持,由专门的药品中心或委托政府的采购部门进行,上海的改革在全国独此一家。

   
  对此,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秘书长陆文清认为,医保作为支付方来招标,对药企而言有“压价”之忧,但毕竟用药权在医生手里,政策效果尚待观察。她认为,招标改革对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还是治标不治本。

   
  由作为支付方的医保来负责药品招标采购,一个显见的好处就是更有利于费用控制。由于15%药品加成政策的存在,医疗机构普遍倾向于价格更高的药品;在管办不分的情况下,卫生行政部门在药品招标中,不排除存在为公立医院推高药价的动机。此前曝光的治疗慢性支气管炎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出厂价不过0.6元,在北京中标价却为11元,就是所谓“贴着天花板(国家发改委最高指导价)招标”的结果。

   
  虽然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实行药品零差价,但二、三级医院仍然非常依赖非基本药物的药品加成收入,这一块才是费用控制的大头。上海市委市政府设想,医保拿下基本药物的招标只是第一步,今后还将考虑扩大到医保目录药品的招标。但卫生系统对上述做法颇有微辞。“医保是外行,如何保证药品的质量?”上海市卫生局一名副处长私下表示。

   
  上海医保局接手药品招标体现了“谁出钱谁招标”的原则。据悉,这也是掌管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的全国人保系统一直想做的。上海的改革动作也顺应了政策部门希望继续挤出药价“水分”的意图。或可佐证的是,国家发改委11月22日发布《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办法(试行)》,将对国家发改委定价范围内的药品开展出厂价格调查。该办法要求,药企按调查要求如实填报《生产企业及药品基本情况调查表》和《药品出厂价格调查表》,由调查人员核实调查药品规格,并选取具有代表性的1至2个规格开展调查。


  上海把药品招标划转给医保,仍算不上支付方买药,因为医保还做不到给医院药,只能是给医院钱。是否使用,以及用多少中标药品的决定权,仍在拥有处方权的医生(医疗机构)手中。由此而来,医疗机构带量采购中,通过与供应商议价(所谓“二次议价”)而获得比中标价更低的采购价,也是合理的。这其实正是上海“闵行模式”的做法,并获得了国务院的肯定。


  据悉,上海市医保局接手基本药物招标后,将不排斥这种做法。浦东卫生局一位主要负责人告知采访人员,下一步有可能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团购”药品,与药商讲价。但由此形成的招标价和采购价之间的差额如何分配,现在尚存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应该将这部分让利给老百姓,但高解春指出,由于各医院采购的量不同,最终达成的采购价也不尽相同,这样操作可能造成同一种药“同城不同价”,从而引起混乱。

   
  不可否认的是,仅靠药品招标采购环节的改革,仍难彻底切断“医”和“药”之间的利益链条。高解春认为,要真正做到医药分开,必须遵循三个原则,即转变补偿机制,让老百姓受益,同时调动医务人员(包括药师)的积极性。按照上述原则,明年上海在把药品招标权移交医保的同时,由申康医院发展中心负责医用耗材的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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