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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对药价调控再加码

  当前,发改委监管药价的举措正在加码。近日,发改委发布了《药品差比价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进一步的规范了药品价格。据了解,按照公布的日程,自12月1日起发改委将对其定价范围内的药品开展出厂价调查。发改委表示,药品剂型、规格、包装材料和形式不断翻新,一些企业通过改换剂型、规格或包装等逃避价格监管变相涨价,加重了社会公众的医药费用负担。

 

  业界普遍认为,从12月1日开始的这一轮大规模调研,应该是下一轮药价调整的前奏。“理性看待就会发现,药价虚高既不是什么新鲜词汇,发改委降药价也不是第一次。”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经济学教授李玲撰文称,这些年发改委降药价很频繁,也很辛苦。

 

  发改委表示,《规则》的制定经过了几年的试行,《规则》明确规定同种药品不同剂型、规格或包装之间最高零售价格的核定原则和方法。同时,发改委表示,《规则》的正式实施,将进一步增强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对规范药品价格行为,抑制企业通过改换剂型包装、变相涨价将发挥重要作用。

 

  据粗略统计,不算这次,近年来发改委降低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已进行28次。反观效果,“药价频频降,百姓却始终没感觉”。中投顾问医药行业有关报告显示,新医改三年之旅接近尾声,而当初新医改的目标依然没有得到实现,主管部门正在加大力度寻找缓解“药价虚高”的办法。

 

  “解决药品价格虚高问题,付费方式改革是根本的解决之道。”顾昕分析认为,实施打包付费,不一条一条数明细,只谈最后的费用。付费方式改变后,有没有中标价也就无所谓了,是不是加价百分之十五也无关紧要,反正最后的费用就这么多。通过支付方式改革,让行政定价体系无疾而终,让其被边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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