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行业分析 > 完善制度规则细致 市场影响小

完善制度规则细致 市场影响小

  12月1日发改委公布了《药品差比价规则》,新规是现有制度的完善,对市场实质性影响较小;规则制定更细致,关注执行情况,加速小企业退出。上海证券12月5日研究报告指出,12月1日发改委公布了《药品差比价规则》(下称规则),原试行规则同时废止。新规则对药品不同包装、剂型、含量、装量的差比价格规定得更为细致,更加规范了市场现存改剂型、改包装药品的价格制定。这是现有制度的完善,对市场实质性影响较小。


  一般情况下,相同的药品会因为包装材料、剂型、规格的不同具有不同成本和价格,但价差应在合理范围。此前一些企业通过更改剂型和包装规格,提高药品价格获利,2005年出台的试行规则即是对此进行合理规范,以减少高价“马甲药”的现象。但是试行版规定不甚周全,实际执行效果不佳,市场已经存在的改剂型品种获得不合理利润的现象依然存在。正式规则对剂型差比价规定更为细致,对部分系数进行了调整,是对此前不完善地方的查漏补缺。


  差比价规则主要应用在基本药物招标中,招投标双方对药品不同区域投标价和参比价的计算。在二三级医院的集中采购中,通过大包商的运作,利用剂型中标是一些小厂的生存之道,下一步基药招标的一些规则很可能移植到非基药的集中采购中,此时完善差比价规则显得非常重要。这也顺应了产业的发展方向。下一步首先需要关注的是规则执行情况,包括如何确定代表品和指导价。目前发改委正在进行药品出厂价调查,接下来可能在此基础上会发布最新指导价。另外需要关注的是一些廉价品种降价后的供应问题以及OTC渠道不同剂型和包装应用差比价规则定价问题。


  应该说目前的药品价格虚高和虚低同时存在,对药价的梳理会令医药行业感到阵痛,在“医改”尚不能实质性进入医院改革阶段的时候,这种阵痛会不时袭来。但从整体趋势上来说,国家对药价的管控短期内不会放松,甚至更加细致和严格,差比价规则的出台就是例证,这会加速小厂退出的步伐。目前这种趋势已经显现,2010年全国原料药和制剂生产企业减少了203家,行业集中度正在提高,有利于大企业的成长。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