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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供应链中电子监管码的有效推力

  在基本药物供应链管理热潮的推动下,药品编码等问题又被摆上日程。“未来1-3年,产品质量的追溯系统将成为主要的应用系统。供应链管理系统的打造,可能催生30亿-40亿的市场规模。”北京爱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爱创)总经理谢朝晖日前在上海举行的中国医药供应链管理峰会上表示。

 

  去年5月,《关于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发布,其中规定:“凡生产基本药物品种的中标企业,应在2011年3月31日前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基本药物品种出厂前,生产企业须按规定在上市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2011年4月1日起,对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

 

  今年6月,SFDA再次针对电子监管发布《关于做好2011年度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强调“2012年2月底前,所有生产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品种必须赋码,所有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必须通过电子监管网实现数据上传,不能开展基本药物品种核注核销的企业不得配送基本药物。”

 

  “政府监管可以说是最大推动力,企业要配合。”谢朝晖表示。而谢朝晖所在的爱创,是目前供应链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的领军企业,占有较大市场份额,拥有约1600家制药企业客户,其中绝大多数是集团型和外资企业。在谢朝晖看来,对医药企业而言,“构建医药供应链的关键点是流程再造,因在药品电子监管后,原有的流程必须进行改变,才能实现和现有系统的衔接。”

 

  这一监管政策曾因为增加基本药物成本而遭到部分企业的反对,有业内人士指出:“当规范延伸到整个行业,局部、短期困难将变成长期利益。”据他了解,现在药品电子监管只覆盖了30%的品种,还有70%要在“十二五”规划中落地,“企业应该在配合政府推动电子监管的过程中,主动进行自我供应链体系的完善,从而将成本转化为内部管理价值,也增强了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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