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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务标中评价企业的难题或将解决

  在招标过程中,如何在商务标中评价企业是一大难题,目前由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制作的《生产企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或能解决这一问题。“国务院医改办2周前对《生产企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下简称《体系》)提出了建议,近期应该会以部委文件的形式发布,明年开始推进评价工作。”这是采访人员从近日召开的第20届中国医药企业营销高峰论坛上了解到的信息。

  
  一直以来,医药行业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以销售收入为主要指标的排名无法反映企业的客观情况。《生产企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将全面评价企业,为行业管理部门和招标机构提供客观的评价结果。据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吴清功介绍:“我们觉得‘双信封’商务标的评价指标有一些不全面的地方,国家有关部门在采用的时候也感觉到这一问题的存在,所以去年花了近1年时间,去设计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评价指标。”

  
  任何评价体系都无法逃避的问题就是评价指标对企业的导向性太明显,例如,如果指标导向于大集团和产业集中度,小企业就没有了生存空间。从这个角度来看,指标体系的作用很大,它构成了产业的指导思想。而排名式的评价结果也会造成唯大企业是取的问题,而规模大并不能代表企业能够始终保证产品质量,大企业在环保和质量上也屡屡出现问题。为了明确产业导向,《生产企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已把质量水平、创新能力等非规模性指标作为整个体系的重点。

  
  据采访人员了解,第二项指标为基本药物供应能力;第三项为财务指标,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总额,资产总额等。主营业务收入根据数额多少来排,资产总额也是按照数额多少来排,这些都是绝对值指标。也就是说企业规模越大,分数越高。第五项则是创新能力指标。这一项对大企业是相对有利的。例如,参加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的数量,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的数量,这些都是加分指标。

   
  作为从国资委的央企评价体系中发展出来的体系,CSR(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内容也被列入。新《体系》将考察医药企业的诚信和社会责任,主要参考国家局的违法广告公告、纳税,以及支持社会服务事业的重大奖项等。
  

  医药行业正在呼吁用《生产企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替代基药招标的“双信封”制,该体系的出炉也可能成为解决“药价虚高”或“虚低”两个极端问题的契机。在医改启动1年之后,一些业内人士就曾指出:应该建立一套统一、可量化的药品生产企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作为技术标中对药品生产企业客观评分的依据;同时,完善针对具体品种的主观评分环节,建立公开、透明的专家评分机制,确保有实力的规范的制药企业中标。

   
  不过,单纯地取消“双信封”制度并不能解决基层医疗机构的用药难题,只要能解决商务标门槛作用不足的问题,就可以防止“双信封”沦为“单信封”,从而保证质量。在《生产企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出台前,各地存在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标准差异过大的问题,进而影响国家药物制度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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