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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成西药廉价原料应保护起中医药

  今年各大中医门诊开出的膏方,总体价格较以往增长20%。日前,第194期东方科技论坛聚焦中医药国际化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与会专家纷纷提醒,中药材走出国门缺乏足够的知识产权保护,正给产量吃紧、价格高企的国内中药材市场雪上加霜。如此,外国医药集团以较低价格掠夺了我国最好的药材资源,然后以高附加值的成品药销往世界各地,不断挤压我国中药市场。


  由于中药里有很多指向性明确的活性成分,利用中药的临床经验开发新药,其效率要比单纯的化合物筛选高10倍,越来越多的跨国制药巨头都相中了中医药宝库,把中药材作为基础原料,从中提取出药用成分,并申请专利加以保护,发掘其在新西药研发中的独特价值。仅今年1至9月,中药材出口同比增长41.9%。


  特别是,一些外资机构在药材产地开设药材加工厂,以优惠的价格收购最好的道地中药材并在当地粗提加工形成净膏,然后送到国外作为制药的原料,却将环境污染留在中国。而这种药厂并非医药生产企业,无需经过国家药品食品行政监管部门的批准,只要在当地取得工商许可证即可生产。由于我国在中医药等传统知识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尚处于空白,所以在中医药国际化过程中,必须首先完善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国家医药法律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同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晓亭教授提出,应尽快构建中医药国际合作中的知识产权合理分享机制,让中药材不再沦为西药研发、生产链上的廉价原料,而成为一种优势资源,并将这种资源优势转化为技术合作优势。例如,抗甲型H1N1病毒的特效药物“达菲”,其主要原料是产自广西的八角茴香,而在“达菲”生产链上,这种不可或缺的中药材只是廉价原料。

 

  若对产自广西的八角茴香统一定价,并通过谈判制订该药上市后的利益分配方案,将不断提高中药材出口过程中的身价。专家还建议,建立一个中药信息公开数据库,一旦国外企业申请涉及中药的专利,专利审查员就能在数据库中查询到相关信息,基于专利申请“新颖性”原则,能有效阻止国外企业拥有中药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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