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政策法规 > 福清市药监局利用外部力量治药品安全

福清市药监局利用外部力量治药品安全

  2011年以来,福建省福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发动群众,部门协作,区域协查”有效利用外部力量,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提醒市民如何正确购药以及遭遇假劣药品时如何举报,对情况属实的举报行为给予一定的奖励。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受理群众举报诉求41件,立案查处31件,涉及假药12种次,举报准确率达75%。

 

  依靠宣传发动,激发举报热情。将近几年检查中发现的假劣药品,彩印成图文说明的宣传册,借助该局在各社区设置的药品安全宣讲员,将宣传册分发到大部分市民手中,让市民学会如何识别假劣药。在各药店显眼位置悬挂“药监提示牌”。

 

  依靠部门协作,打造执法合力。与公安、卫生、工商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做到信息共享、及时沟通、密切配合,与检察院、公安局制定工作配合、信息沟通、警力支持、案件移送和定期会议等协调机制,实现了行政执法和刑事追究的有效衔接。整治行动过程中共向公安机关移送追究刑事责任案件3起,涉及法人单位2家,个人5人,对制售假劣药行为产生较大的震慑作用。

 

  依靠区域协查,拓宽整治网络。把区域协查作为加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从源头铲除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不仅对外来的协查案件及时办理,对涉嫌跨地区的违法行为也坚持追查到底。专项整治期间共发出协查函件19件,涉及非法渠道购进药品4起,涉及假药14种次。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