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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电子监管基药招标一票否决

  一位药监系统人士透露,药监局获得的新权力,主要是针对不愿入网、未上入电子监管平台的制药企业,可严格禁止其参与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据悉,在307种基本药物的监管基础上,药监系统已确定再度扩权,将利用电子监管平台监管全国各省的基本药物增补品种。

 

  国家药监局局长邵明立上周在药监系统工作会议上透露,全国各省的基本药物增补品种,将在2013年2月底前,全部纳入药监系统的电子监管平台。一位药监系统人士透露,药监局获得的新权力,主要是针对不愿入网、未上入电子监管平台的制药企业,可严格禁止其参与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届时中国基本药物的招标、药品原料来源、生产、流通等整个环节,都将受到公示和监管。”

 

  药品电子监管网是一个统一的、覆盖全国的药品监管系统,其主要功能包括使药品从生产出厂、流通、运输、储存直至配送给医疗机构的全过程都处于药品监管部门的监控之下。实时查询每一批药品的生产、经营、库存以及流向情况,遇有问题时可以迅速追溯流向和召回产品等等。据药企人士透露,2010年9月1日,安徽省在国家医改办授意下先行探索,率先实施以省为单位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

 

  随着此次招标采购,药价下压一半左右,但招标落幕后医院开始下发药品需求单、向制药企业进药时,部分基本药物却销声匿迹,并未供应到医院。据了解,基于国家药监局的先行监管基础,国家医改办、发改委和卫生部等多部委经商议,决定再次将地方增补基药的监管权导入药监系统。在药监系统监管基本药物生产、质量的同时,商业配送企业的信息也将入网,同时受到监管。

 

  今年3月份时,邵明立在一次会议上曾说,2011年,要对基本药物全部实现电子监管,将信息化体系建设工作与基本药物监管工作紧密联系起来,这是我们争取到的政策支持和工作机遇。获得这项工作机遇后,国家药监局于2010年8月正式推行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首先将307种国家基药品种,纳入监管范围。而未来各省增补的基本药物,也将纳入到药监系统的电子监管平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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