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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药监局转变方式加强农村药品监管

  2011年以来,福建省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转变监管方式,探索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监管,采取三方面的措施,有效提高监管效能,保障农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注重城乡一体化监管,利用驻乡巡村的时机,加强与协管员和协管办的互动,深入农村加强药品食品监管,监管人员每月驻乡巡村不少于5天。

 

  鼓励引导到农村边远山区开办药店,保证群众用药需求。鼓励没有开办零售药店的乡村开办药店或增设OTC专柜,并加强对药品配送人员的培训,规范药品配送行为。引导药品批发企业加强与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的对接,通过直接配送、间接配送、加盟配送的方式,完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目前,农村药店已发展到1004家,占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总数的53%。

 

  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延伸监管触角。探索建立县乡村三级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协管网络,通过地方政府出台文件,要求全市村(居)聘请1-2名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乡镇政府(街道办)设立食品药品监督质量安全协管办,负责上传下达和对协管员的管理。目前,全市共建立乡镇协管办164个,聘请村(居)协管员2668名,覆盖100%乡镇。同时,完善协管员队伍管理考评和选聘制度,做到建得起、用得上、出成效。

 

  今年协管员提供2000份意见,其中有价值信息120条,立案数占案件总数的20%。加强驻乡巡村工作,推进执法宣传。通过下乡,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宣传食品药品监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协管员的协管水平和群众的维权意识。今年,共举办协管员培训班4期,分发《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法》等宣传手册和资料32000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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