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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医疗器械监管“从头开始”

  2011年以来,浙江省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抓源头保质量,创新思维,积极探索,采取“六抓”措施,全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抓日常监管。该局全年日常监管覆盖面达100%,责令现场整改11家次,限期整改35家次,立案查处1起。

  
  二是抓专项监管。对全市14家医用电气设备生产企业、6家定制式义齿企业、9家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分别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医用电气企业检测设备全部到位、精度基本符合要求;各义齿企业人员稳定,操作规程均已上墙,工艺流程单、废料处理等记录齐全;各体外诊断试剂企业均按照要求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并已运行,大部分企业保存了相关生产检验等记录。

  
  三是抓重点监管。对全市2家列入国家、省重点监管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派驻了监管联系人,通过监管联系人每月不少于1次的现场监督检查,进行风险点的摸查和评估,加强了对管理薄弱企业和高风险产品的动态监管,提高了企业的质量责任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

  
  四是抓产品质量。全市今年共完成抽检医疗器械60批,对内销医用敷料企业抽检覆盖率达100%。同时,加大对出口产品监督检查,对10家生产企业的30批次出口产品进行了网上报备和出口自由销售证明抽查。

  
  五是抓质量体系。继续全面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无菌医疗器械实施细则》实施工作,并深入企业进行政策指导和技术改造,特别针对企业面临原址改造或迁址等情况,提前介入,按照《规范》要求对企业的净化设计图纸审查、设备选型、许可证和产品申报等各方面提供技术指导。全市新增加和扩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6家,开发新产品127只。

  
  六是抓企业培训。多次组织相关专家为医疗器械企业举办各类培训,就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试验、产品检测、性能评估、资料申报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对全市所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培训,全面落实召回制度,强化了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法规意识和危机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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