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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药统一配送制度“无可逆转”

  基本药物在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广泛、价格低廉和低配送费等特性,给原先分散的传统医药配送模式提出挑战。基本药物制度的“统一招标、统一定价、统一配送”政策是一个系统工程,三者缺一不可,尤其强化统一配送是一个关键环节。


  如果采用每一个中标企业自行选择配送企业的“点配送”模式,基本药物的配送就可能出现以下情况:好送到的地方抢着送,难送的地方如“烫手的山芋”,千方百计不接;中标企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三者相互告状,政府是“断不完的官司、评不完的理”;政府对大量分散的小型配送企业难以统一监管;药品统一定价形成的低价位很难维持。这样一来,基本药物制度就很难得到落实,难以完成“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任务。

   
  基本药物的微利流通模式和偏远基层医疗机构流向对医药配送企业的内在、客观要求是:一要有大范围的基层网络覆盖能力;二要有规模化配送所需的大量资金;三要有规模化的微利综合盈利能力;四要有连接药品监管部门、基层医疗机构和中标生产企业的信息网络沟通能力。从我国中西部的省情看,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布特点是地广人稀、点少线长、距离偏远、交通不便、药品用量少、药品价值低、配送成本高,全覆盖和及时配送难度大。


  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目的之一就是要补齐基层“药品质量差、价格贵”这块短板,纵观基本药物供应链两端,药品配送难度一目了然。中标的生产厂家大都在中东部发达省份,西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又“小、散、远”,干线运输距离长,基层配送难度大,在极低的中标价和配送费前提下,中标企业不可能拿出更多的配送费给医药流通企业,小型医药配送企业也没有足够的物流费去支撑基层配送(中国的物流业本身就是成本高、利润小)。


  拿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一个普通中等的乡镇卫生院来讲,全年药品消耗总额大约30万元左右,用药品种约300-400个,分散的配送企业每个都有权配送30-40个品种,这样,一个乡镇卫生院就需要8-10个配送企业来供应,那么每个配送企业平均每月有2500元的配送额,配送费只有100多元,分散的“点配送”模式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的结果可想而知。这就可能造成“三个和尚没水吃”,就可能由于配送不及时、不到位导致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下降。

   
  基本药物制度对配送企业内在、客观要求的核心是有一个低成本运行的基层全覆盖配送网络。而现实是,中西部很难找到这样的配送商。破解这个难题,一是在业内重组,建设“联合舰队”,二是在业外寻找这样的配送商。网络型的邮政企业正可担此重任,但要改造升华。


  邮政整合医药资源,建立新型邮政基本药物药配送企业可以形成新的优势和特点:一是拥有覆盖全省,尤其是独有的县以下医药物流配送网络优势,能提高对全省城乡医疗机构覆盖的可及性和及时性,真正做到无处不及;二是拥有医药经营专业团队与邮政物流的叠加优势,做到专网、专业、专人操作,能有效与基层医疗机构对接;三是拥有广泛联系国内知名医药产品供应商的渠道优势。目前,甘肃邮政积极拓展基层医疗机构医药配送业务,这是支撑统一配送的一种有效形式,应该引起关注,得到各方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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