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新闻 > 新药审批制度困难之路的演变

新药审批制度困难之路的演变

  在二战之前,美国的药厂推出一种新药前,需要向美国FDA(食品与药物管理局)证明药物的安全性。如果FDA在确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不出质疑,就必须通过。二战之后,美国出现了大量的特效新药,比如胰岛素和各种抗生素。同时,各种神吹胡侃的“神效”也充斥人们的生活。参议员基福弗对此感到不满,他在1960年提出了一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控制药价、强制制药公司在新药上市三年后与竞争者分享专利(会收取一部分专利费)以及要求证明药物的“有效和安全”等。

 

  虽然这个议案得到了当政的肯尼迪总统的赞扬,但还是没有得到广泛的响应。不出意外的话,通过的希望很渺茫。然而意外真的就来了。1957年,德国一家公司推出了一种叫做“反应停”的药物。它能有效缓解早孕反应,随后的几年中在四十多个国家得到了批准。1960年,FDA也收到了在美国上市的申请。当时FDA负责药物审查的弗朗西斯-凯尔西对反应停是否会危害神经系统有些疑虑,也就拖着迟迟没有批准。

 

  到1961年,世界各地出现了成千上万的“海豚儿”,而罪魁祸首正是反应停。原来,它会影响胎儿发育。其实凯尔西的质疑与此无关。如果不是这起悲剧,她可能因为大量的准妈妈们望着有效的药物不能用而被批评为“官僚作风”。然而,她的拖延歪打正着避免了美国陷入特效新药反应停悲剧。于是,她和FDA就都成了英雄。

 

 实际上,《基福弗?哈里斯修正案》的通过是一段阴错阳差的历史。反应停的悲剧来源于药物审查的安全性不充分,而安全性已经是当时的新药申请流程的要求。这个修正案的主要诉求是“有效性”,而反应停的有效性却是明显的。无论如何,历史和民众往往只认结果而不管过程。这个修正案对于美国的影响是深远的。

 

  在新法案之下,证明“药物有效与安全”的责任在制药公司。FDA不再像以前那样,在一定时期内拿不出反对意见就得通过。过,这个法案也使得新药开发周期大大延长,新药的开发成本明显增加。一个特效新药的开发上市,经常需要10年甚至更长。上市药物的可靠性增加了,但是病人和医生的选择都减少了。此外,许多“可能救人”的新药也迟迟无法得到应用。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