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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全面完成基本药物电子监管任务

  从近日召开的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上获悉,在刚刚过去的一年,全省各级食药监部门对省内生产企业基本药物实现了全品种覆盖抽验。同时,加大流通环节基本药物监督抽验力度,全面完成了基本药物电子监管任务,全省未发生一起基本药物质量事故。今年,国家将继续扩大电子监管范围,到2月底,将实现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 

 

  全省各级食药监部门对卫生部规定的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及我省增补的206种基本药物,涉及省内生产企业的,进行了全品种覆盖抽验;对流通环节的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特别是生物制品、注射剂、有特殊储存要求等品种的药物,加大监督抽验力度。同时,加强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加大对价格倒挂、超低价竞标品种的检查力度,尤其对中标价格偏低的品种加强了质量监测,严查弄虚作假行为。 

 

  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从2011年4月1日起,参加招标的基本药物全部实行电子监管,中标品种必须持有“电子身份证”,即统一的药品电子监管码。2011年,按照国家及省上有关要求。

 

  在此基础上,各级监管部门加强与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构的沟通协调,逐步建立了基本药物中标品种省内外生产企业及配送企业监管档案,全力做好基本药物供货药品样品备案工作。据此,各级监管部门将大力督促引导企业按要求落实赋码、核注、核销等工作,同时,力争全省30%的零售企业年内开展全部药品电子监管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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