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营销 > 卫生部要求加强预防接种管理 保证疫苗使用安全_医药资讯

卫生部要求加强预防接种管理 保证疫苗使用安全_医药资讯

针对近日安徽省泗县学生接种甲肝疫苗致死事件,中国卫生部28日要求各地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的管理,规范预防接种行为,保证预防接种安全,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6月16至17日,安徽省泗县大庄镇防疫保健所未经批准,擅自组织数名乡村医生,对该镇19所中小学的2500多名学生接种甲肝疫苗,部分学生接种疫苗后出现不良反应。截至27日,出现不良反应的学生已增至216人,其中一名6岁女孩死亡。 卫生部28日通报:“经初步调查,这是一起严重违反《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从不正规渠道购进疫苗,擅自开展群体性预防接种的事件。” 中国国务院今年3月24日颁布《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于6月1日起施行。《条例》中明确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购进疫苗时应当向疫苗生产企业和疫苗批发企业索取相关证明,以审核企业生产和销售疫苗的资质。 泗县大庄镇卫生防疫保健所在不了解药商资质的情况下,从安徽滁州一个药品经销商处购买了3000支疫苗,并在未经过县卫生、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与学校联系,组织多名没有依照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接受过疫苗注射培训的乡村医生对学生进行接种,其行为违反了《条例》的规定。 卫生部通报要求,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制定的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通报强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实施预防接种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强化对预防接种人员职业道德和责任心的教育。实施预防接种时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对所要接种的疫苗认真进行核对,防止预防接种事故的发生。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条例》的要求,加强对疫苗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各种隐患。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据悉,由卫生部官员和中国疾病控制中心专家组成的调查组已于27日抵达泗县进行调查。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