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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医药分开或利好医药行业

  “商务部现在是有这样一个想法,已经提交了报告给国务院医改办,上周二在医改办的会议上进行了讨论。”2月13日,有接近商务部的知情人士透露,商务部有意从城市社区医院着手试点,取消其门诊药房职能,目前正在全国摸底调研。同日,上海市医药商业协会秘书长陆国平表示,春节后上海市商委的确组织了一批会员企业进行座谈,讨论门诊药房剥离方案,但他个人认为,“只是刚刚开始摸底,了解这个市场有多大,并没有进入实质性阶段”。


  前述知情人士指出,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四个分开”,即“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如今都无落实,如果从社区医院着手开始实行医药分开,无疑是医改在公立医院改革上的破冰之举。作为医改的核心环节,公立医院的改革一直被视为“最难啃的骨头”。此前,广东曾提出医药分开先剥离零售药房,南京通过“托管”的形式实现医药分家,华西医院则采用股份制的形式进行医药分开。但真正取消医疗机构的“售药”功能,尚无先例。


  “公开的数据显示,医院一半以上的收入来自卖药,如果拿走这一块收入,对医院的影响非常大。”上述知情人士称。不过,在整个医疗机构的体系中,社区医院所占的比例仅仅3%,其中还要除去住院药房的收入,门诊药房的收入就更少了。从去年开始,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配备使用的药品全部实施零差率销售,取消原先的15%药品加成。

 

  前述知情人士也表示,城市社区医院附近零售药房的资源庞大,基本可以接盘这块药事转移,但目前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一是处方能不能外流,二是如何与社保对接。“目前看来,社保部也是比较支持这个方案的,因为相比医院,社保部对零售药房的管理相对更强势,更能限制处方,否则可能会取消药房的报销权。”该人士强调说。

 

  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子龙也多次就社会药店发展提出建议,认为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应不再设置药房。他认为,要发挥零售药店的作用,首先要建立和完善社区医院处方面向社会零售药店的制度,此外要扩大医保定点药店数量。城市社区医疗服务中心首先应实施医药分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药房,医生开具处方后由附近社会零售药店调配销售,并由医疗保险机构按规定报销,这样可使资源合理配置,节省财政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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