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行业分析 > 卫生部要求采血袋贴唯一条码

卫生部要求采血袋贴唯一条码

  血站采集的每一袋血液将有唯一条形码,通过这个条形码,可以追溯到献血者、用血医院以及血液采集、检测、保存、发放等全过程记录。卫生部组织专家重新编制的《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2版)》)(以下简称《规程》)前天公布。《规程》除做出上述规定外,还强调了证照审核,要求在静脉穿刺前,应核对献血者身份,建立血液检测试剂证照审核程序,在采购前和验收时核实应具备的有效证照文件等。

 

  《规程》对标识作了多条规定,对检测不合格、外观不合格、异常采集和符合保密性弃血等的血液,应进行标识,并移入不合格品区。血站一次只对一袋血液贴签;需要复制唯一的合格血液标签,应由被授权者确认原先印制的合格血液标签已被销毁;检测合格血液或合格血液制备的每一种血液成分只能印制唯一的合格血液标签,该合格血液标签印有唯一的条形码。

 

  通过唯一的条形码可以追溯到献血者、用血医院以及血液采集、检测、保存、发放等全过程记录。合格血液标签的内容符合《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粘贴标签前应检查确认血袋无破损、无渗漏,血液外观无异常,标签黏合胶应对血液质量无影响;粘贴合格血液标签后应能清楚观察血液外观,并且不会影响血袋透气性。

 

  《规程》指出,血液检测最终结论是血液放行与否的依据。只有检测合格的血液方可放行供临床使用,检测不合格的血液不得放行。应当建立和实施血液检测最终结论的计算机判定程序。血液检测最终结论应以电子数据传输,并为计算机血液放行控制程序直接利用。如果需要人工录入血液检测最终结论,或者需要人工放行,应由双人复核。《规程》指出,《中国输血技术操作规程血站部分》自1997年发布以来,对促进血站规范化管理起到重要的作用。

 

  随着输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血液采集管理工作要求的提高,原有内容已经不适应当前需要,为此卫生部组织专家重新编制《规程》。新的《规程》正文包括献血者健康检查、全血采集、血液成分制备、血液检测、血液隔离与放行和质量控制6个部分,对所涉及的关键技术要点做出相应规定。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