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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新农合系统 看病或可跨省报销

  2月27日上午,卫生部召开新农合工作2011年进展和2012年重点通报会,卫生部农村卫生司司长杨青表示,目前正在努力建设新农合信息化系统,正在做国家级的平台,现在已经在一到两个省进行试点。 目前,我们国家的新农合仍然不能进行跨省报销。特别是对于目前存在的2亿多农民工而言,很大一部分人参加了新农合,可是他们在城里就医报销不方便,城里看完病在当地无法报销。

 

  针对此问题,杨青在会上表示,中国有2亿多农民工,大部分是参加了新农合的。他们在城里还参加了城镇居民和职工医疗保险的话,这些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情况可以是:如果农民工在他务工的地方想参加当地的职工医疗保险,这是可以的,没有限制。但是,他在当地参加了新农合,报销比例可能跟其他的不太一样。如果农民工在省内的省市定点医疗机构,70%的省市定点医疗机构是可以即时报销的。

 

  还有一部分农民工是跨省的,针对这个问题,相关部门也采取了措施。杨青介绍,农民工输出地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和输入地的有关部门协商,确定合作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这样在务工地点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话,因为签了协议,就可以即时报销。我们正在努力建设新农合信息化系统,正在做国家级的平台,现在已经在一到两个省进行试点。

 

  国家级平台和省级平台进行互联互通,以后农民工到任何一个跨省的医疗机构就医,农民工的信息可以通过国家信息平台互联互通,这对下一步的报销提供了方便。对于2012年新农合工作重点,卫生部农村卫生司司长杨青今日上午表示,着力堵塞新农合基金使用的管理漏洞,将是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

 

  杨青介绍,2012年将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信息化系统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全国新农合参合率继续保持在95%以上。人均筹资水平达到300元左右,其中各级政府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40元。新农合政策范围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且不低于6万元。普遍开展门诊医疗费用统筹,逐步提高门诊补偿水平,继续推行特殊门诊补偿及住院分娩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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