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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企业创新药让委员代表“纠结”

  每年两会,最受关注的当属代表委员们的议案、提案。来自各地、各界的代表委员,从不同角度提出自己的建议,观点独特而富有理性;而在会场外,更多的人期待着国家最高议事殿堂内的讨论,能让自己的梦想和诉求更多地转变为现实,受政策影响较深的医药行业心情更是如此。为此,创新药物成了焦点。


  那么,究竟该如何进一步提升中国医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自与天士力、步长、石药、广药、恒瑞医药、齐鲁制药、瑞阳制药等企业联合聚焦自主创新以来,受到业内的广泛关注,“两会”将至,再次邀请了几位创新型企业的人大代表,畅谈药物创新之道,希冀能引起行业思考。  


  创新,理解很质朴而直接,就是企业跻身另一个高的层次所依仗的颠覆性力量,这种力量便是引领行业、产业之先的高新技术,也就是核心竞争力。鉴于目前我国的医药制造业实际,中国的药品实现自有品牌出口,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发展阶段和过渡期,自主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环环相扣,仅就注册审批环节来讲,应给予具体的扶持和鼓励,简化审批流程和时间。

 
  目前,中国医药市场已经逐步全球化,为了进一步提升中国医药产业的整体国际竞争力,在创新上必须集中财力和人力,专注一两个市场潜力较大的疾病领域进行突破。仅仅依靠鼓励企业创新的政策是不够的,除研发环节之外,在整个产品链上,对创新药的关注更加值得关注,尤其是创新产品如何更有效地市场化,正考验着改革者的智慧。中国专利保护期为20年,往往一只创新药从申请专利到上市需要10多年时间,上市后专利保护期就不到10年了。

 
  现在有一种观点认为,创新药物强调的是科技,但重点是发展的问题。也就是说,将科技转变成产业化、市场化的路更远,比如说,新药的定价问题,各位代表是怎么看待目前的药品定价体系?对创新药来说,在定价上该如何体现其价值?


  什么是创新药物?首先有这几个特征:它们给行业带来了全新的产品、在临床上带来全新的治疗手段和方法、给患者带来新的希望。因此,创新药物的定价应予以政策保护。创新药物由于科研成本投入在定价上具有一定的刚性,在投入市场后需要付出巨大的成本进行前期市场推广,但是由于进入医保前,创新药的市场销售额很小,常常只能采取高定价策略。进入医保后,随着销售额的增加,研发和市场费用得到分摊,药品价格反而会不断下降,发达国家进入市场的创新药无一不是遵循这一规律。

  
  既然自主创新药物面临的考验更多地是在市场化过程中,您认为,创新药获得上市许可后直接进入国家医保体系的实现路径是否具有操作性?创新药物进入医保报销体系后,也可以进行价格调整。比如说,参照替代药品的价格水平,对专利药品进行最高限价;在其他国家选择一个类似药品的参考价,要求同种药品的售价不得超过此参考价格;或者考虑药品的各种特性,包括药品的创新程度;是否为国产药、孤儿药、短缺药等,逐一对药品进行单独定价。
  

  对医药市场上的创新药物来讲,还有一个坎就是各地的招标采购政策,在您看来,在药品招标采购中该如何给予创新药差别化对待?现行招标采购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新药的临床推广。一般来说,未经过招标的药品不得进入医院。但各地药品招标采购并不是每年都进行,有时候企业一等就是二三年,而专利创新药受专利保护的期限仅有20年,但这20年中,研发时间已花掉10-15年,再等上几年的药品招标,企业几乎没有享受到专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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