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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通过中药企业税费减免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中药企业税费减免,中药生产属农产品加工范畴,应按照国家惠农政策给予价格补贴,能源补贴及土地占用、所得税等税费的减免。据调研,中药生产企业目前综合成本是2000年的1至1.5倍。但中药产品由国家物价部门定价,企业不能因成本上升而上调产品价格。据调研,自2000年以来,中药产品基本没有上调价格,大部分产品价格甚至多次下调,中医药生产企业利润大幅下滑,50%中药企业处于亏损或停产状态。

 

  按现在国家施行税收政策,中药企业税费减免建议,中药企业所用原料中药材是农产品,按照13%的税率计算进项税,而中药企业生产的中成药按17%的增值税税率征税,中医药企业增值税高出其他行业生产企业4%,更加重了企业的负担,中医药生产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企业每年必须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技术改造和产品创新,企业盈利能力不足,必然导致企业创新能力衰减和不可持续性,这与国家通过创新推动中医药事业振兴的规划相违背。

 

  自2000年以来,中药生产企业利润大幅下滑,50%的中药企业处于亏损或停产状态。中药企业税费减免建议,按国家目前施行的税收政策,中医药生产所用原料中药材是农产品(000061),按照13%的税率计算进项税,而中药企业生产的中成药按17%的增值税税率征税,中药生产企业增值税高出其他行业生产企业4%。

 

   对此,企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企业每年必须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技术改造和产品创新,企业盈利能力不足,必然导致创新能力衰减和不可持续性,这与国家通过创新推动中医药事业振兴的规划相违背。因此,建议调减中药生产企业产品销项税率,还利于民,还利于企业,推动民族中医药事业发展刻不容缓。中药企业税费减免建议,第一,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药生产企业生产中成药销项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第二,中药生产属农产品加工范畴,应按照国家惠农政策给予价格补贴和能源补贴,以及享受土地占用、所得税等税费的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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