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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药品将会被“褪去伪装”

  由于进口药品具有特定的功效、声望以及不菲的价格,一直以来都是不法分子造假以获取不法利益的目标之一。从近些年查获的进口药品违法案件来看,该类案件违法手段隐蔽、方法多样,极尽逃避法律监管和打击之能事。随着国际化程度的提高、医药产业市场格局的变化、公众对医药需求的增长以及对进口药品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的加大,进口药品违法行为还会以新的手段和面目不断呈现。根据执法实际,分析并列举目前进口药品违法行为采用的主要手段。


  所谓“明修栈道”,是指利用合法的审批程序,取得某种进口药品的注册批件并进口少量药品,形成完整的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通关单、口岸药检所检验报告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进口药品所必需的文件后,再通过总代理、分销商等合法药品批发企业形成销售链以及在国内销售药品所需要的资质证明材料。如此一来,从进口到销售的完整合法的商业流已然形成。

   
  随着国际服务业的迅速发展,在境外注册企业变得越来越便捷,而这种便捷也给不法分子以越来越多的可乘之机。此种违法手段的主要表现方式是:不法分子在境外注册一家药品生产企业,却在境内组织生产,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全部标示境外生产企业的名称。同时,不法分子为药品办理出入关手续,而实际上药品并未离境,只不过利用入关手续证明该药品是进口药品,并以进口药品的名义在境内销售。


  例如,产品外包装标示的生产企业为“新加坡新日制药厂有限公司”,涉案假药与进口海关留样一致,新加坡卫生科学局关于新加坡新日制药厂不在新加坡、天蚕镇痛片不是新加坡产品的回应,以及新日制药厂在新加坡是一家非活跃公司、药厂设在中国境内等等。

   
  此种进口药品违法手段大体表现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利用是否受知识产权保护形成的巨额差价进行非法谋利。在对部分药品未实行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家,寻找价格较低但国内因知识产权保护而价格昂贵的同类药品,在境外建立网站、组织货源,通过互联网发布信息,将药品邮寄、夹带、走私到境内,再组织专门人员接应,通过开设网店、在网络发布信息等方式进行销售,或直接销售给患者,或通过医生介绍给患者。此种情形比较多见的是印度版、巴西版的抗肿瘤药品,这些药品没有经过批准注册进口。

   
  另外一种方式则是利用原料、制作成本上的价格差和高仿真进行非法谋利。不法分子在境内组织原料后,非法运送到境外,利用境外的制药企业组织生产、包装,仿制成所在国的合法药品再运送到境内销售。区别于其他方式的造假,这种方式属于带有研发性质的非法生产,其产品纯度和疗效接近甚至部分达到了国外同类知名品牌药品的标准,通过常规检验很难区别药品真假。这种情况下,违法分子多为有海外留学背景的高学历、高智商的“海归”,他们参照国际知名品牌药品的处方擅自研发并非法生产,然后用国外同类药品品牌进行包装销售。

   
  从医院回收进口药品废弃包装盒、说明书、瓶子、防伪标识等包装材料,经过灌装加工生产出假药后,再通过网络、私人诊所进行销售。去年年底,公安部门在“亮剑”集群战役收网行动中查获的回收药品包装生产销售假药案,就是利用医院保洁员回收药品包装材料后,通过专门的回收网络将包装材料分类至不同的制假窝点,在包装材料中灌入盐水、淀粉等进行非法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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