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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流通环节价格管理风暴正在全行业蔓延

  因《药品流通环节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掀起的风暴正在全行业蔓延。“最近多家培训公司都专门开设了财务管理课程,就是针对这个征求意见稿的,很受企业关注。”医药营销专家杨昌顺日前透露。在业界看来,尽管《办法》还处在征求意见阶段,但释放出的信号是,“企业从低开票转变至高开票产生的税收由谁来承担”的问题困扰着生产企业。采访人员在采访中得到的普遍反馈是,这将直接考验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力,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而在此前提下,工商关系变局正在逐步显现。


  面对财务管理魔剑高悬,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资深人士直接开出了自己的药方:“简单来说就是守住价、处理税、早开票。”他表示,原料药基地、制造系统、营销系统都将是生产企业处理税务的可能环节。也有人认为,药企多元化(比如酒店、旅游、演艺、广告、管理咨询、培训公司等三产)经营可能也将繁衍,而目的仍然是为了提升财务处理税票的能力。

   
  制药企业中神威药业集团副总裁、营销总经理王伟一直在关注和分析该政策:“该规定不是改改开票价那么简单,而是将财务处理能力推到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位置;将彻底动摇既往药品销售的模式,重构药品销售的产业链;短期将影响医院的用药结构,长期将改变医生的用药习惯。”

   
  除此之外,针对新政的具体规定,药企可能将转而生产较小剂量(包装)的药品,因为这种药品的加价幅度更大;而“自建办事处,将药品销售回归到专业化推广的正常轨道”或将发生,但后者显然需要更多的财力与时间投入,“底价代理企业的管理改造是一个巨大的工程,最关键是领导是否真正能够承受一定时期内销量下滑的风险,这需要企业做好营销策略、资金和队伍的充分准备。”有证券分析人士表示。

 
  较之影响具有普遍性的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呈现分化。据了解,目前商业公司可分为两类:以物流配送为主和以专业推广为主,后者采用底价代理模式偏多,《药品流通环节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这类商业公司影响会比较大,但对于物流类商业公司影响不大。“一方面,代理制商业公司的销售模式会发生很大的转变,目前商业有四流:销售、信息、物流和资金流,以后代理商、经销商也许只承担销售流,而其它职能将转移到厂家;另一方面,销售方式也会发生改变,以前一些商业公司暗地里会采取偷税、洗钱等行为来降低成本,《办法》实施后,中间操作空间缩小了,销售成本也会增加,底价销售、带金销售会逐步淡出历史舞台。”有商业企业负责人表示。
   

  在此前提下,已被讨论良久的佣金制可能真正浮出水面,工商企业都将面临变革。医药工业企业必须加强渠道管控能力,“工商合作关系将变革,制药企业既可把大包商纳入麾下,也可把某些产品、某些区域的经营权卖给大包商,双方进行资本和业务的联盟。”上海海虹-今辰药业市场总监袁则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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