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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明确规定医改重点工作

  《“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提出,要在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制、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3个方面取得重点突破, 21日,国务院印发了《“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医改方案》),对今后医改工作提出了具体安排和实施意见。


  在全面总结前3年医改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新时期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实施方案》明确“十二五”期间要在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制、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3个方面取得重点突破。作为国家新医改持续推进的系列配套文件,实施方案还就今后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业内分析认为,《实施方案》主要是对医改5项重点工作的总结和再深化,在巩固扩大改革成果的同时,对仍然存在的困难进行下一步的攻坚部署,这也将全面促进医药产业的改革升级进程。


  《医改方案》强调了全民医保体系重点由扩大范围转向提升质量。要在巩固扩大覆盖面的同时,提高保障水平,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还要加快城乡统筹,改革完善医保支付制度,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等,在公立医院改革上,要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由局部试点转向全面推进。重点在于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推进补偿机制改革,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等。 


  《医改方案》还强调要推进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全产业的升级转型。具体包括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大品种最高指导价要综合主导企业成本、中标价和零售价来制定,并适时调整。鼓励医药产业的转型升级和集约化竞争。方案提出,推动医药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收购兼并和联合重组。到2015年,力争全国百强制药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销售额分别占行业总额的50%和85%以上,规范药品流通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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