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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未来的重点

  国务院印发了《“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规划主要明确了2012-2015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阶段目标、改革重点和主要任务,是未来四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文件。我们对此点评如下:加大政府投入,强化政府责任,保障医改切实推进。规划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并指出各级政府在安排年度卫生投入预算时,要切实落实“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的要求,投入力度和强度要高于2009-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入,各级财政部门在向政府汇报预决算草案时要就卫生投入情况进行专门说明。


  另外,规划还要求地方各级政府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责任制和问责制。强调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公益性,“基药、基层”为规划工作重点。规划明确提出,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作为核心理念,要求在健全全民医保体系的基础上,巩固完善医药产业中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基药制度方面,规划要求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落实基本药物全部配备使用和医保支付政策。基层医疗服务体系方面,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继续支持基层医疗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并建立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
  
  公立医院改革以县级医院为重点,严控建设规模。规划指出,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按照“四个分开”的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由局部试点转向全面推进,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含国有企业所办医院)数量和布局,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规模和设备配备。禁止公立医院举债建设。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鼓励社会资本办医,医疗服务产业投资机会升温。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鼓励有实力的企业等社会力量以及境外投资者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依法开办私人诊所。进一步改善执业环境,落实价格、税收、医保定点、土地、重点学科建设、职称评定等方面政策,对各类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集团发展。积极发展医疗服务业,扩大和丰富全社会医疗资源。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0%左右。
   
  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鼓励收购兼并。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规范生产流通秩序,推动医药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提高农村和边远地区药品配送能力,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收购兼并和联合重组。到2015年,力争全国百强制药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销售额分别占行业总额的50%和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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