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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成深圳药品销售的“绊脚石”

  日前,《深圳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获通过,预计下半年启动。新实施方案,不仅允许患者凭医生处方到社会药房购药。还对全市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实行上限控制。此举被业内认为医改步入深水区后,地方层面的一次突破性探索,而成败或将影响今后的公立医院改革的走向。由于《方案》不仅大刀砍向公立医院药品价格,取消了全市公立医院药品15%加价,还允许患者拿处方到药店买药,此举被视为是切断各种或明或暗的利益链的一次突破。

   
  药品供应商给医院及医生的返利,在现有以药养医的机制下,已经成为一种行业潜规则。而允许处方外流,则意味着这一行业潜规则将逐步失去其赖以存在的土壤。“深圳是国内17个医改试点城市之一,《方案》的出台更具有探索性质,结果或将成为相关部门在制定公立医院改革政策时的重要参考。”国药控股高级研究员干荣富告诉采访人员,事实上,在深圳的《方案》出炉之前,由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就已经对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做了新的方案设计。

   
  依照这一新的设计,“十二五”期间补偿机制的改革将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同时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


  不过,医院在整个医药产业链中的强势地位依旧。这种强势地位从制药企业反应强烈的医院购药回款问题,即可见一斑。“依照新医改的要求,公立医院采购药品后必须在60天内向医药企业支付采购款,但是迄今几乎没有多少医院执行这一政策。”北京一位医改专家此前曾公开表示。 
    
  来自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消息称,《方案》将有6个配套改革措施,除了取消药品加成外,深圳还将实施包括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推进医疗服务付费制度改革、建立药品流通企业与医院药房竞争机制、探索药品采购制度改革、查处医药购销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和健全公立医院监管机制等6大举措。深圳卫生部门的估算称,《方案》实施后“一年可以减少全市市民自付医药费1.971亿元”。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药品费用下降的同时,深圳的诊疗费用却在逐步上提。虽然在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当地卫生部门给出的数据称,在原来的基础上,深圳平均每门诊人次已经提高了门诊诊金12元,其中三级医院的门诊诊金每人次提高14元,二级医院和一级医院的门诊诊金每人次提高11元。平均每住院床日提高住院诊查费37元,其中三级医院住院诊查费每人次提高43元,二级医院住院诊查费每人次提高33元,一级医院住院诊查费每人次提高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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