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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泰制药深陷药品不合格风波

  3月19日,证监会网站预披露了广东利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泰制药”)的首发招股说明书。招股书显示,利泰制药此次IPO计划发行2933.88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1733.88万股,不过,公司招股书中暴露的产品质量多次被检不合格,使其IPO之路蒙上一层阴影,公司自成立以来,出现过四次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通报药品不合格的情况,不合格项目均为可见异物、透光度等。


  利泰制药企业主要从事氨基酸大输液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导产品包括普洛氨、洛安命、复方氨基酸18AA系列等。报告期内,氨基酸大输液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2.30%、78.95%、83.75%,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依靠,利泰制药涉及的不合格产品项目不仅涉及氯化钠注射液、葡萄糖等产品,甚至其主打产品氨基酸注射液也存有质量“不良记录”。


  在2006年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第三季度药品不合格名单里,利泰制药生产批号为0503242的复方氨基酸注射液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产品的“性状、透光度”。江西省2008年上半年质量公告显示,利泰制药生产批号为07101536的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检验不合格。根据检测结果,产品不合格的项目为“可见异物”。2009年,广东省第二季度产品质量公告显示,利泰制药生产批号为08030542的氯化钠注射液被检测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的项目也是“可见异物”,公司因此遭受了普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处罚。


  2010年在江西再次被查药品不合格的产品,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5月核查称,留样产品复检合格,可见异物不符合规定可能是存储条件不妥所造成公司四次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通报不合格,其中三次在外省被查出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本地主管部门复查均显示合格。只有2009年在广东省被查出的不合格产品,受到普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处罚,处罚金额为22469元。作为医药企业,产品质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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