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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拉开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序幕_医药资讯

  降低设备检查价格,提高技术服务收费;医疗服务取消政府定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山西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等部门日前决定对全省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进行全方位改革,并将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山西省物价局副局长张存登介绍,新出台的《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突出了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综合考虑了医疗成本、财政补助和药品收入等因素,调整了过去不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更多地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适当提高手术费、麻醉费等服务项目的价格,降低过高的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等。  2000年2月份,原国务院体改办、卫生部等8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对我国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指出了方向。各地卫生和价格管理部门相继开始研究规划与本地实际相一致的新的卫生体制。山西、广东、广西等省区相继召开了医疗服务价格听证会,山西省在全国较早制定了新的《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对已经实行多年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进行了重大调整。  此次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的主要内容有: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取消了政府定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医疗机构可以按照政府制定的基准价在规定的浮动范围内确定本单位的实际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服务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的差价,通过价格杠杆的作用,引导患者合理分流;不同类别医疗机构执行不同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对医疗服务项目实行编码控制,无编码的不准收费;常用的、基本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以及周期较短、频率较快、费用负担较重(如尿毒症等)的常用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基本保持不变;适当提高了技术劳务性价格以及中医和民族医诊疗类价格;手术类和麻醉类价格也做了小幅上调。  张存登说,本次制定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水平比现行实际价格水平平均下降2.94%,其中,综合服务类项目价格水平上升1.04%、医技诊疗类的大型设备费下降24.8%、检验费下降3.45%、临床诊疗类的治疗费上升5.89%、手术麻醉费上升0.99%。另外,山西省还将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于近期大幅度降低26种化学药品的价格。(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医药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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