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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7家医院不再自办药店

  在一季度的时间里,浙江宁波7家医院已无再自办药店者。“医药分开”的呼声之下,曾有三甲医院在2011年浙江省整治医药商业贿赂中卷入“依达拉奉”丑闻的宁波市,率先叫停“医院开药店”这一业界普遍操作。记者近日从宁波市卫生局获悉,从去年底至今,当地7家市级医院已无一再自办药店。


  长期以来,自办药店成为各大医院转移高价药方的渠道,宁波市卫生局此举意在追求真实的“药占比”,真正控制医药费用。但在卫生行政系统自上而下的考核压力之下,医药企业也不得不“网开一面”:单独列出首批114种抗肿瘤和抗病毒药物,不计入年度“药占比”考核指标。更令人担忧的是,叫停医院药店并不能保证切断医药之间的利益链条,相当数量的处方外流仍然可能暗藏玄机。


  浙江宁波7家医院开药店的初衷并不是为了降低“药占比”,而“主要是为了保证临床用药”宁波最早开设药店的当地三甲之一李惠利医院,刚卸任的前副院长徐赤裔告诉记者,2002年宁波开始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未中标的药品不得配备,但有些罕见药品确为临床必须,当年9月,“惠利药房”应运而生。4年之内,宁波市平均“药占比”从60%降到48%,今年的目标是45%。“我们医院以内科为主,要达标格外不易”,宁波市第一医院院长阮列敏如是说。


  同时,医保目录不断扩容加大了控费压力。还有些医药企业的药品虽然在自费之列,不占用医保额度,但一样要计入“药占比”。比如某种用于转移性乳腺癌的特效药,疗效极好,但售价高达2.2万元/支,用与不用令人纠结。


  另一方面,想通过“做大分母”的方式来降低“药占比”根本不可能按照浙江省里“(医药费用和药占比)两个零增长”的目标,以及卫生部的有关评分标准,宁波市规定三级医院的门诊均次费用不能超过168元,住院均次费用不能高于8000元。为保证改革的稳妥实施,宁波市卫生局又“网开一面”,同意部分放化疗、内分泌、生物靶向治疗药品不计入“药占比”,首批114种相关药品已全部进入浙江宁波7家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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