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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养医为弱激励制度

  时下很流行的一种政策主张是,公立医疗机构的基建、设备和人员经费由财政负责,医院的收入和开支各自独立,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医生按月领取财政统一支付的工资,这就是所谓的“收支两条线”制度。这种政策主张下的财政养医将会出现什么结果,何种补偿机制更适合医疗机构及医生。


  财政养医为弱激励制度,对于医疗机构及医生,如果是由政府部门决定其工资分配,并由政府部门来进行所谓的绩效考核,所谓“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就根本做不到。按照经济学激励理论的术语,在绩效考核方面,政府行政部门面临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在绩效考核方面,政府行政部门存在着明显的激励不相容问题。财政支付工资必然是弱激励薪酬制度的含义。


  财政全额发放工资以后,各地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做法如出一辙:诱导轻病病人甚至无病者多看门诊,比如建议老年人两天来量一次血压,以此做大门诊量同时降低均次费用,同时满足了两个考核指标的要求;与此同时,他们又将重病者推诿到县级医院看病,从而降低实际工作量和工作强度。也就是说,一旦支付固定工资,除了诉诸于医生的个人意愿和工作兴趣,我们没有有效的措施保证他满足理想的工作要求,没有办法制止他以最懒散的工作方式工作。


  财政养医同时,诊疗效果与医生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努力程度高度正相关,医生的业务水平越高、工作态度越认真、努力程度越大,则诊疗效果越好,对于疾病预防工作也是如此。必须有一种恰当且具有足够强度的激励机制,才能激励医生努力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工作、努力工作。激励理论研究文献早就指出过,激励机制也是一个筛选机制,能力高者倾向于选择强激励方案;而能力弱者倾向于选择弱激励方案。医生诊疗活动的绩效也很难量化和考核,因此很难采取显性的绩效考核机制来实现这种强激励。依靠外在的力量(比如行政部门)进行绩效考核,实施强激励根本行不通。 医药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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