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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安全规划 新开办零售药店有压力

  面对《国家药品安全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中所提出“新开办零售药店均配备执业药师。2015年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全部实现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的明确目标,不少药品零售企业开始未雨绸缪。目前,全国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约有20万人,在药品生产、流通、使用领域的分布各占约三分之一,无论是执业药师的数量还是执业药师的药学服务水平,离规划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


  虽然国家和地方政府一直试图通过执业药师制度以及更多过渡性政策,引导解决零售药店执业药师短缺问题,但是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数量缺口越来越大,市场上大量存在通过“租证”和“挂靠”过关的企业。为解燃眉之急,国家药监局2000年底对从业药师的资格认定出台了明确规定:凡具有药学或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及药学本科或专科毕业,并在药品经营企业工作一定年限的人员,可以认定为从业药师,经过认定的从业药师在有效期内可以履行执业药师职责。不过,国家药监局明确这是一项过渡性政策,2004年,该政策即被废止,退出历史舞台。


  国家将采取多种措施大力促进执业药师队伍的发展。比如,通过政策引导,进一步扩大执业药师的来源;完善执业药师考试制度;探索对老少边穷地区实行倾斜政策,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执业药师队伍等。同时,还将采取积极措施提高执业药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比如,通过政策的制定,引导医药高等教育加大服务型药学人才的培养,同时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国家药师认证中心拟认定一批执业药师,具体标准有待研究,但至少包含三个标准:中级职称、药学专业、大专学历。该方案引起药师界广泛关注和议论,大多数声音认为该举措有失公平。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董事长谢子龙提交议案建议,药品安全规定在执业药师管理体系中增加“执业助理药师”的角色。如果药品零售行业不能解决执业药师供职药品零售的成就感,努力培养出来的执业药师也将流向医院、药厂等其它领域。如果在“十二五”期间能彻底改变医院的“以药养医”体制,将医院的药房业务搬到零售药店来做,便可以提高执业药师行业的整体收入水平,吸引更多的执业药师进入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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