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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药业集团拿回王老吉商标

  近日广州药业集团发布公告称,广药集团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日期为2012年5月9日的裁决书: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该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这次裁决对我们来说自然是利好。”广州药业董秘5月13日接受采访时透露,广药集团方面正在进行人员和产能方面的准备工作。 广药集团有关人士告诉我们,其实早在2008年已就“王老吉”商标一事与鸿道集团交涉,但一直未有结果。最终广药集团在2011年4月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尽管在仲裁期间,仲裁委员会曾建议双方调解,但据知情人士透露,最终因鸿道集团提出的调解条件是以补充合同有效为前提,广药方面无法接受,调解以失败告终。

   
  “根据仲裁法规,加多宝在6个月内有权申诉,不过从现在开始,肯定不能再推出红罐‘王老吉’了。”广州药业集团市场策划部部长如是表示。对加多宝来说,此次裁决失掉的可能不只是“王老吉”商标。根据仲裁结果,鸿道集团旗下加多宝生产经营红罐王老吉的权利在2010年5月2日已经到期,此后至今为非法经营行为。广药方面已对外透露,这次对于王老吉商标的裁决将保留向加多宝追诉2010年5月3日起损失的权利。

  
  广州药业集团方面透露,目前正在制定红罐王老吉的生产销售规划。此前,广药在其公布的重组方案中承诺,待“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解决后,广药将在可转让之日起两年内,将“王老吉”系列商标及广药许可王老吉药业一定条件下独家使用的其他4项商标,依法转让给旗下上市公司广州药业。如今,广药集团顺利拿回“王老吉”商标,核心资产王老吉未来将注入新广州药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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