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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推进药品监管廉政建设工作

  2012年以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岸区分局按照“科学分权、合理确权、有效制权”的工作思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结合该局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内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廉政制度,认真排查廉政风险,严格落实廉政责任,着力推进廉政建设。


  一是狠抓制度建设,构筑“防范线”。结合行政审批、执法和内部管理工作实际,对行政审批程序、权限、时限,行政执法案源管理、自由裁量、合议制度等制定细化规定,从制度上规范权力运行,形成制约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工作开展情况公示制度,对每月行政审批事项办结时限,行政执法开展情况和案件办结时限、适用法律、合议情况在分局办公系统公示,接受干部职工内部监督。


  二是狠抓责任机制,构筑“责任线”。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牵引,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3个环节,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权责统一。同时,将责任制纳入全年工作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对严重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的个人,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所在科室年度业绩考核为差,并按责任制规定追究科室第一责任人和分管局领导连带责任,形成个人、科室、分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荣辱与共的关系,使每一名干部职工都肩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三是狠抓风险排查,构筑“预警线”。通过廉政党课、警示教育、廉政短信、组织谈话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对廉政风险防范形式、内容、目的和意义的认识,提高廉政风险自我查找、自我防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风险排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有重点地对廉政风险防范与措施进行对照、分析,加强对执法办案、行政审批、行政管理权力运行过程等事前提醒、事中警示和事后警戒,做到没问题早防范、有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及时纠正苗头性或倾向性问题,提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是狠抓药品监管网络,构筑“监督线”。成立以分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廉洁自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行政审批和案件查处采取定期抽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随机监督检查,并将情况通报全局。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整合各街(镇)食品安全委托执法人员和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药品企业质量管理员、餐饮企业负责人等资源,建成行风监督员队伍,对执法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实施多层次全方位的跟踪回访监督,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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