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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制乡镇卫生院实施“两权分离”_医药资讯

  江苏省卫生厅近日表示,在产权不变的情况下,该省建制乡镇卫生院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改革已拉开帷幕,同时将加大非建制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的力度。  江苏省实行建制乡镇卫生院“两权分离”改革后,除资产处置权外,政府对卫生院的资产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都可以转让给经营者,并通过契约方式明确政府和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规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实施这一改革,江苏省提出两个基本原则:即坚持“三个不变”和实行“三个结合”。所谓“三个不变”,即坚持建制乡镇卫生院产权不变,保持公有制性质;坚持对卫生院的财政补助政策不变,保持政府作为出资人的责任;坚持职工的身份不变,保持卫生队伍的稳定。所谓“三个结合”,即把政府主导与引入市场机制结合起来;把盘活资源存量提高利用效率与发展民办医疗机构增加总量结合起来;把坚持预防为主社会效益为主和实行经营责任制严格奖惩结合起来。乡镇卫生院的改革直接关系到农民的身体健康和农村的社会进步。乡镇卫生院往何处去?一直是近年来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之一。江苏省宿迁市前些年被冠以“一卖了之”头衔的拍卖式改革,曾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  江苏省卫生厅厅长郭兴华表示,这次“两权分离”改革,省厅只是给出指导意见,指明改革方向,绝不搞“一刀切”,也没有具体进度表,各地必须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但他认为,只有通过深化改革,才能解决农村卫生工作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才能牢牢把握农村卫生工作的主动权,才能促进政府职责的落实。(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医药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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