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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食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

  近日,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了《济南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根据《规划》目标,到2015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队伍具有食品、药品、医学、法律及相关专业人员和本科学历以上人员将分别达到80%以上;从业人员年培训规模逐步达到2万人次以上;市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独立全项检验能力达到90%以上,药品抽验覆盖率达到90%以上,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和家用医疗器械等产品抽验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基本药物(含省增补品种)生产品种质量抽检合格率和全过程全品种电子监管实现率均达到100%;全市药品GMP、GSP认证率均达到100%;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到95%以上;《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达标率100%。本着高起点规划的原则,其中的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超过全省规划指标1个百分点。


  为此,今后几年,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将重点在几方面下功夫:着力健全农村药品监管与供应网络,扎实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鼓励发展药店连锁经营,大力发展药品现代物流业;加强风险较高的医疗器械品种管理,探索建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市场退出机制;实施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和公示制度;对集体供餐企业、中央厨房、学校(托幼)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加强监督检查,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对标注具有减肥、缓解疲劳、辅助降血糖等功能的保健食品以及美白、祛斑类化妆品加强监督检查和重点整治;对保健食品、化妆品专业批发市场加大综合整治力度,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同时,围绕风险管理,加强预警防范,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预警系统,根据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可控性和严重程度,对预警实施分级管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危害;围绕信用管理,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根据被监管企业的信用等级,分别采取常规监管、强化监管、严格监管等措施,分级别实施动态管理,对严重违规、失信的企业和个人实行行业禁入,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实行动态评价、升降级管理;围绕技术支撑,以市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为龙头,完善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监测网络,建立重点监测与哨点监测、主动监测与被动监测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稳步提高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量、质量,实现病例报告和信息反馈双向交流;围绕社会监督服务,积极开展有奖举报,鼓励公众积极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不断完善公众服务平台,通过广播电视、移动通讯、门户网站等形式,广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供公众查询和在线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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