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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药监局管理药品零售连锁门店

  安徽省药监局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药品零售连锁经营行为,杜绝虚假连锁,确保药品零售连锁门店规范经营,发挥连锁公司规模效益和品牌优势,安徽省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全市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实行“七统一管理”,提高规模化,推进连锁经营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是管理内容。药品零售连锁门店“七统一管理”即“统一品牌标识管理、统一药品质量管理、统一采购管理、统一配送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网络信息管理、统一服务质量管理”的管理理念并付诸实施。二是管理原则。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发展连锁、保障安全”的原则,制定并落实本辖区药品零售网点区域发展规划,出台鼓励药品零售行业向药品零售连锁门店经营方向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三是政策支持。对发展潜力大、运作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政策上给予重点扶持。在严格控制药品零售企业数量的前提下,有效整合资源,积极鼓励引导国内和本地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兼并现有的规模小、经营行为不规范、管理水平低的连锁企业和单体药店,推行 “七统一管理”连锁经营模式。

  
  四是管理目标。力争“十二五”末,药品零售连锁率达到80%以上,培育3?5家规模较大的覆盖全市、辐射全省的药品零售连锁门店,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企业在全市药品零售市场占据主导地位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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