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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药监局完善药品生产流通监管机制

  

  江苏省自2012年2月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江苏省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检查人员4189人次,检查企业1592家次,实施监督抽样215批次,向公安部门移交涉药案件4起,有效规范了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下一阶段,无锡市局将抓好五个“进一步”,巩固药品生产流通集中整治成果。


  一是进一步落实药品监管责任,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拓展对企业诚信评定的信息采集范围,按诚信等级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分类监管。

  
  二是进一步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延续集中整治的药品监管要求。以处方工艺核查、低价投标后偷工减料生产、擅自接受委托加工等内容为重点,集中精力根除药品生产环节存在的风险和隐患。三是进一步推动新版药品GMP实施,提高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水平。以新版GMP实施为契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四是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服务医改大局。有效规范药品生产秩序,健全基本药物中标情况备案制度,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强化基本药物风险管理,深入推进电子监管工作。五是进一步保持特药监管力度,杜绝流弊事件发生。建立健全特殊药品及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向跟踪制度,加大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监管力度;继续实行特殊药品生产销售审核放行人制度,落实特殊药品销售放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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