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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药监局开展违法药品广告专项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药品稽查工作会议部署,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违法药品广告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的整治重点包括:


  一是未经批准或备案发布的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伪造广告批准文号、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的行为。


  二是以公众人物、专家、患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严重虚假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


  三是任意扩大适应症范围的严重虚假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


  四治疗癌症、冠心病、糖尿病、肾病、肝病、肺病、白癜风、帕金森病、性病等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的广告。


  五是投诉举报集中,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广告。


  六是其他严重虚假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


  七是已被采取暂停销售措施的违法广告药品,但仍在继续发布违法广告或继续销售的。


  检查对象包括:省内各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媒体以及户外广告牌、店堂展牌等发布的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各药品经营单位对暂停销售违法广告药品的执行情况。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2012年6月1 -30日为宣传动员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为自查整治阶段;9月1-30日为督查总结阶段,省局将组织督查并对各市药品广告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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