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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药监局药品生产流通整治取得成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精心组织、严格执法,采取有效措施,从2012年2?6月,在全区范围内扎实开展了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经过4个月的整治,辖区内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力打击,“挂靠”、“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区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药品质量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整治工作中,该局以四个到位确保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一是成立机构,强化责任,确保组织到位。全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家局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集中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迅速行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二是梳理排查,明确重点,确保执行到位。紧紧抓住生产流通领域突出问题进行排查,将146家药品生产企业、117家药品批发企业和5176家药品零售企业确定为重点整治单位,同时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位为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整治。对被列为重点检查的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对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走票”、“挂靠”等出租、转让证照的违法行为;是否对购销方资质审查不严格;是否对购销票据、记录和库存药品的审核不严格,购销资金和票据流向不一致,增值税票与购销记录、药品实物不一致等。三是强化宣传,确保舆论宣传到位。活动期间,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5200多份,宣挂横额40多幅,出版宣传板报10多期,手机短信13500多条,电视、广播、报纸、政府网站、政府信息等各种媒体宣传87篇次,举办宣传活动19场次,为集中整治行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集中药品生产流通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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