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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型医药招商企业的新招商路

  对目前医药商业企业而言,受到产品因素限制还是相当明显的,而产品在招商企业中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招商企业要保持发展,除了合理打造几个明星产品外,还需要及时对现有产品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而当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实施后,产品成为市场的稀缺资源,厂方、商业、代理商之间对于产品的博弈就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会激烈。


  同时,现有的厂家,为了更多将产品销售到市场的每一个角落,已经逐渐脱离以往的全国大包模式,改为区域代理、渠道代理、规格代理等模式。这样做对厂家而言可以最大限度的提升销量,但是对依靠产品代理招商的医药招商企业确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区域代理和渠道代理压缩了招商企业的生存空间,而同一产品市场多规格的销售情况,则扰乱了正常的销售秩序,另以招商为核心的医药上商业企业苦不堪言。


  医药招商企业实行厂商战略联盟


  而在不能完全实现药厂收购的医药商业企业,则可以通过厂商联盟的形式,与厂家签订针对某一渠道、某一产品或一系列产品、一定销售额度的战略合同,让生产厂家保证产品的供应稳定,保证招商渠道的相对干净,提供一些市场开发方面的有力支撑,也可以得到提升。


  医药招商企业走收购药厂之路


  有实力的医药商业企业,可以选择适合本身销售产品的生产厂家,通过并购、控股等形式把生产厂家变成自己的产品供应基地。这样一方面可以保证自身产品的供货价格有效降低提升市场竞争优势;同时,也稳定产品供应,也使得企业具备了长远打造核心产品的条件,利于依靠招商为主的医药商业企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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