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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药监局加强地震灾区药品安全监管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交界地带发生6.6级地震后,伊犁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全系统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己任,确保地震灾区药品安全,并组成督导组赴各县市督导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抗震救灾与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实,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和充实人员,确保抗震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责任的落实。

  
  二是加大保健品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大对保健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餐饮业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灾民集中救助安置点、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改善食品存储条件,督导餐饮加工过程,严防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在灾区出现。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依法处理。

  
  三是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确保质量安全。加强药品市场的检查,严历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加强对辖区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要求其诚信守法,注重商誉,及时补充药品,保证药品供应,不得囤积居奇,不得抬高药价。加强对灾区药品、医疗器械物资的监督管理,切实保证安全有效。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公民自我保护意识。要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通过广播、资料广泛宣传饮食用药安全知识,组织干部职工上街头、进社区、进帐篷,广泛开展地震灾区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防止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五是加强信息收集,保障信息畅通。做好应急值班,确保联络畅通。抗震救灾期间,要安排领导带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开通12331举报投诉电话,带班领导、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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